职能部门

发展规划办公室(筹建办)

   发布时间:2024-02-21 10:45   

        发展规划办公室(筹建办)是为学校改革发展、教育教学工作出谋划策的职能机构。主要工作职责有:

一、发展研究

1.结合现代技工教育、高等职业教育理论、政策以及国内外职业教育发展最新动态,与学校发展密切相关的国家、省、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动态,研究和制定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重大发展战略。

2.参与学校重大改革项目的调查研究,参与学校重要政策的论证与制订;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为学校改革和事业发展提供政策建议、研究报告、规划(计划)方案等。

3.协助学校领导总结和提炼学校办学经验和办学特色,制定完善学校章程,编制学校年度事业发展报告。

二、规划管理

1.根据国家、省、市经济社会、职业教育、技工教育发展规划、区域产业发展规划和趋势,结合学校办学定位,编制学校事业发展总体规划。

2.牵头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制定学校党建、思政工作、师资队伍、专业建设、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国际合作、校园建设、校园文化等发展规划以及各二级学院发展规划等。

3.根据学校发展规划,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各单位(部门)年度目标计划,牵头组织开展学校发展总体规划、各专项规划以及各二级学院发展规划实施的检查、评估、调整、验收等过程管理与监控。

三、校区新改扩建

1.负责与市、区各相关部门联系,组织开展学校校舍扩建、校区新建等项目的策划及立项申报等工作。

2.组织学校新改扩建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征集、报批等工作。

3.负责与市建筑工务署联系,按法定程序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推动项目建设。

4.与学校总务处等部门共同配合市建筑工务署,依法、依规、依程序组织项目管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应商、咨询机构和试验检测等工作。

5.在学校总务处等部门配合下,按计划组织完成各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和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并按规定做好项目工程相关资料的归档和资产移交工作。

        四、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