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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与广东省相沟通政策简介

1.自学考试的概念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高职高专相沟通的依据

所谓相沟通是指根据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开展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高职高专教育相沟通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考委[2006]22号)精神,将高职高专教育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相沟通举办的试点教学班,由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学校与高职高专院校共同组织在读学生,实施助学辅导。高职高专学生通过参加高等教育本科专业自学考试,获得继续教育和提高学历层次的机会,增强就业竞争力。

 

3.相沟通的政策优势

(1)设置了互认课程

报读自考专升本相沟通班的学员,在高职高专学习期间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课程名称和学习内容与相沟通试点的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相同的,经批准,可确认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课程成绩。

(2)设置了委考课程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不同专业考试计划要求,将部分省统考的课程委托给相关主考学校组织考试,称为委托组织考试的课程,简称“委考课程”。委考课程设置了30%的成绩为过程考核成绩。

(3)设置了校考课程

为体现高职高专院校的办学特点,以实践为主的课程或课程的实践部分由高职高专院校组织考试,称为高职高专院校的校考课程。